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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举报信件、举报电话、举报电子信箱和在线举报平台的公告
  中国能建南方建投广电工程局纪检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来电、来信或电子邮件反映、举报有关问题线索。
  一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
  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职工群众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监察对象违反国家行政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,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、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;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。
  二、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
  1.按照党章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。
  2.坚持实事求是,以事实为依据。
  3.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。
  4.分级负责、分工归口办理检举、控告和申诉。
  5.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。
  三、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的权利
  1.对党员、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、控告。
  2.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,有权提出申诉,要求复议、复查。
  3.提出检举、控告、申诉后,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,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,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。
  4.有权要求与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。
  5.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、控告。
  6.因进行检举、控告、申诉,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,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。
  四、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
  1.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须承担纪律责任。
  2.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,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。如有违犯,须接受教育、劝告,直至承担纪律责任。
  3.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,不得提出党章、制度、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。
  五、举报方式
  1.来信举报: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375号大院办公楼807室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部(邮编:510735)
  2.电话举报:020-61015280  
  3.电子邮件举报:geeb-jjb@ceec.net.cn  
  4.在线举报平台:
  http://www.geeb.ceec.net.cn/jact/front/modelpreview?filename=main_90&sysid=52
 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,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
  特此公告

  中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
  2020年11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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